就业歧视花样翻新,劳动者权益如何保障?


“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就成了求职‘污点’?”近期,不时有劳动者在社交平台发帖提问。据悉,这些劳动者多遭遇收入降低或劳动合同解除,想要申请劳动仲裁,却又担心影响接下来的求职。一些劳动者是在与所在企业HR商议离职事宜时,被HR告知:“不要轻易申请劳动仲裁,会有记录,公司不录用有仲裁记录的人。”劳动仲裁经历为何成求职者“黑历史”?面对花样频出的就业歧视,该如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求职者:劳动仲裁经历成求职污点

“申请劳动仲裁,会影响以后找工作吗?”在北京市工作的韩雪(化名)就曾被HR这样“提醒”过。当时,她在一家互联网公司做产品经理。“我离职前的那段时间,公司内部传言要‘缩编’。有一天,HR找到我,说我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收到通知的韩雪仔细回忆起工作以来的表现,认为自己并无违规现象,于是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

对公司决意解除劳动合同一事心存质疑的韩雪,曾在与HR的沟通过程中提起过申请劳动仲裁。于是,HR在与韩雪的最后一次谈话中,劝韩雪不要提起劳动仲裁,原因是仲裁受理后,无论输赢都会在简历中留下痕迹,会被收录到某诚信联盟平台,严重影响接下来的求职和择业。

韩雪对此疑惑道:“申请劳动仲裁,怎么就成了‘求职污点’?”

在上海市顺利通过一家企业面试的王鑫(化名)就曾因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最终没能成功入职。当时,王鑫面试的是一家零售生鲜公司的采购管理岗。面试过程中,双方谈得很顺畅。很快,王鑫就收到该公司的录用通知。

随后,该公司表示,要对王鑫进行入职前的背景调查,需提供身份证号并在线上签一份协议书,同意对其进行背景调查。两天后,王鑫接到该公司HR电话,得知他因有过劳动仲裁的经历,不符合公司用人标准,之前发放的录用通知无效。

“我不能接受这个理由。”王鑫解释称,此前进行劳动仲裁的原因是他所在的公司倒闭后,拖欠自己和同事们两个月的工资,长达半年。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和同事们选择了劳动仲裁。“我有权利去维护我的正当权益。”王鑫尝试与这家零售生鲜公司的HR再次沟通,但该公司最终没有录用他。

除了因劳动仲裁经历拒录求职者外,王鑫认为该公司在入职流程方面也存在问题。“为什么不先背景调查再发录用通知呢?”收到这家公司的录用通知后,王鑫便拒绝了另一家公司发放的录用通知。被拒录后,王鑫有些无能为力,只得重新找工作。

用人单位:劳动仲裁经历或是不稳定因素

关于背景调查,记者联系了某知名互联网公司HR刘佳(化名),他告诉记者:“一般而言,背景调查是为了核实候选人的履历真实性。用人单位一般不对初级员工进行背景调查。随着工作职级的提升,用人单位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的积极性会逐步提高,同时,调查的内容也会更详细。”

当记者问到求职者有劳动仲裁经历是否影响求职时,刘佳回答道:“这要具体看用人单位的情况。我们公司在招聘过程中,不会主动问求职者的劳动仲裁经历,因为这对于候选人而言,是一种不应该有的歧视。但当面试官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候选人有劳动仲裁的经历时,确实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其入职。”

刘佳对此解释称,这是由于劳动仲裁在HR眼中是一个不稳定的因素,在未来工作中,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比较大的管理成本。

对于韩雪此前所在公司HR提到的某诚信联盟,刘佳回应称,该平台是针对企业失信人员设立的,像韩雪这种正常申请劳动仲裁的人员不会被收录进去。

记者注意到,关于劳动仲裁是否会有记录、影响求职,网上众说纷纭:“劳动仲裁的记录不会在网上公开”“公司没有权限去查”“劳动仲裁会有记录,但不会影响以后找工作”……

当记者想进一步了解背景调查的过程以及是如何查到劳动仲裁的细节时,刘佳表示自己不清楚:“稍大点的公司,一般都不会直接接触背景调查,会委托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开展。”

观点

“仲裁歧视”侵害劳动者平等就业权

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是为了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一些用人单位会担心有过劳动仲裁经历的求职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过强”,将来不好“管理”。但是,从科学管理的角度来说,上述担忧本来就是不合理的,也是没必要的。提高一家单位的运行效率与管理水平,靠的既不是员工逆来顺受,也不是单位对员工合法权利的侵犯,而是真心实意地给予员工尊重与良好待遇。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因申请过劳动仲裁而遭遇的入职歧视,不出自劳动法的明文规定。而对这些“软歧视”,用人单位心知肚明,很容易进行“技术回避”,有关部门对此认定、处理时难度不小。根治就业“软歧视”现象,面对的难题更多,需要各方面付出足够的耐心和努力。

“仲裁歧视”里还隐含着一种相当危险的不良倾向,切不可等闲视之。这是因为,在一家单位之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模式及其运行必须受到法律的制约。如何避免实际劳动关系偏离法律的轨道?劳动者在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侵犯时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由中立、权威的第三方依法裁判,就是一种很好的“纠偏”机会。可是,如果劳动者在这种“软歧视”的压力下不敢再求助于法律,单位内部管理往往就更容易“任性”起来。这种情况多了,法律在每个用人单位的统一正确实施就可能受到影响。

对这种“新型歧视”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关注,统筹司法、执法、社会等力量坚决予以纠正和消除,大有必要。

如何缓解就业歧视现象,促进就业高质量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全总工会理论和劳动关系智库专家李长安认为,要建立健全促进平等就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劳动立法,适当扩大相关法规中有关就业歧视的界定,也可吸纳国外反歧视经验,出台具有针对性的反就业歧视条款;提高行政处罚力度,加大用人单位违法成本,针对用人单位的歧视处罚,亟须作出明确的法律规定;设立专门的歧视维权机构,加大反歧视宣传教育,同时建设专业人才队伍,划拨专门经费,为遭受歧视的劳动者提供免费咨询、诉讼服务,并适当提供法律援助,减轻维权者的经济负担。

延伸

盘点奇葩招聘要求

编者梳理发现,近年来,除了“劳动仲裁经历”外,类似的奇葩招聘限制规定还真不少,有些十分离谱,有些已涉嫌违法,一起来看。

“不招属狗的”

近日,有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了一张广州某公司的招聘图,上面入职要求其中一条竟写着:“属狗的求职者勿投递,抱歉。”

该公司一名工作人员透露,“‘不招属狗的’原因很简单,就是因为该公司老板属龙,觉得生肖相冲了(可能不利于公司的发展)。只要不是属狗的,其他各方面条件都可以接受。”

“处女座或天蝎座的不要”

一求职者在温州一家知名广告设计公司应聘设计师岗位时,被问“你是什么星座的?如果是处女座或者天蝎座的,那就不好意思了”。主考官称,广告设计是艺术工作,有些星座是比较适合从事艺术工作,例如双鱼座、天秤座还有水瓶座。而处女座和天蝎座个性强势,在一个岗位上做不长久,容易跳槽。

“应聘者必须是A型血”

2023年3月,河北唐山一企业招聘会计岗时,要求应聘者是A型血,并强调“注意一定要是A型血”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面对网友的质疑,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回应称,这一要求是工作人员自行增加的,原因是觉得A型血的人员办事认真,比较适合此岗位。(南方工报综合自工人日报、劳动报、人民法院报、中国青年报、检察日报)